关于春节期间西湖景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
为确保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春节期间生态优良、游客安全、环境整洁,根据《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以及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2023年春节期间,西湖风景名胜区全域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。
名胜区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,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
因名胜区范围内名胜古迹众多,山林茂密,希望全体市民、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,配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,共同守护美丽西湖。
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
2023年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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